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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已经2009年12月23日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2009年12月30日区委第95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工作方案,对实事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按照既定进度稳步推进。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对实事的推进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保障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圆满完成。

  二、及时总结上报。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承办实事进行认真总结,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530房间)。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创新督查机制,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实事进展的督促检查,及时查找、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实事顺利实施。

  四、严格绩效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实事进展情况及各部门完成实事效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区直机关绩效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大兴区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1.对城区社会零散老旧小区(无主体单位、无物业公司管理、由居委会自治代管的楼区)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排水管线翻新、新铺设楼前甬路等项目。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项目负责人:李学元
  2.完成66栋、7.5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屋面防水工程。对区内直管公房老旧楼房进行上下水管线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项目负责人:李学元
  3.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大学生专职社区工作者。
  完成时限:2010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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