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参与部门:市教育局、科技局、农委、文广新局,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市科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强化科普场馆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科技馆等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各级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到2015年底,我市建成综合性、现代化和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有条件的辖市(区)建设具有特色的科技馆。
2.强化科技博物馆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辖市(区)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专业科技博物馆。有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
3.强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到2015年底,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力争达到10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0个,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一批集人防、气象、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主题公园、动植物园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
4.强化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鼓励支持辖市(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到2015年底,建有科普活动场所、科普画廊(宣传栏)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比例达100%。科普画廊(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1次。市和有条件的辖市(区)要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宣传教育作用,把公共科普服务送到农村和偏远地区。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市科协。
参与部门:市教育局、城乡建设局、农委、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民防局、气象局、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快培养科普专门人才。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科普专业,强化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培养一批科普设计与创作、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依托科技工作者、科技辅导员、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科技记者(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组织开展科普师职业资格评定,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
2.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大学、企业研发平台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发展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鼓励支持更多的科技、教育、传媒等各界人士以及大学生、离退休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和创作,不断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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