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县、区(开发区)皖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双方代表及联系人。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皖粤经贸合作活动,我市成立由操龙灿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推进皖粤经贸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经信委、招商局、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交流活动工作组、项目对接工作组、招商接洽工作组、合作发展驻粤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活动安排、项目衔接、招商接待、在粤活动安排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我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的宣传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我市参加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指导相关活动的会场布置。
市发改委:牵头交流活动工作组工作,负责本次皖粤经贸合作活动联络协调工作,对接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皖粤经贸合作成果展和广东部分名优产品展等活动。负责能源、非工业项目合规性审查。
市经信委:牵头项目对接工作组工作,负责本次皖粤经贸合作项目对接工作,对接省皖粤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牵头收集、筛选、汇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介、衔接的合作项目,并部署、收集、审查和衔接工业合作项目。负责组织我市有关工业协会参加本次活动进行交流合作。
市招商局:牵头招商接洽工作组工作,负责本次皖粤经贸合作活动期间我市的招商活动,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对接省组委会安排到我市的投资考察活动。做好广东在我市投资项目摸排工作。
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牵头合作发展驻粤协调组工作,做好在粤活动安排和项目对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本次皖粤经贸合作活动经费安排。
市接待办:负责安排一辆中巴车;指导在合肥驻地宾馆举行“市委、市政府招待晚宴”,承办在蚌“市委、市政府招待晚宴”。
市交通局:负责安排一辆50座以上大巴车,接送广东省经贸分团到我市进行投资考察。
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分别负责部署、收集、筛选、汇总和衔接农业、商贸、文化、旅游、国有存量资产处置等方面合作项目,推动项目签约。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负责对本次皖粤经贸合作项目进行用地、规划、环保方面的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