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杭卫办〔2009〕135号)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杭治工办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级卫生部门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成立杭州市卫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规财处,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
二、明确排查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明确排查工作的范围、排查工作的重点、排查工作的环节、排查工作的进度等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