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我区监督员总数仍为30名。区纠风办会同人大、政协协商后,对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为更好地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监督员也参加测评填表。
(三)测评内容
1、“八项基本内容”。具体为:履行职责、执法公正(办事规范)、政务(办事)公开、守信践约、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2006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200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3、2007年存在问题举例
(四)测评方法
继续实行“全面测、重点评”。即对29个部门和行业全部进行“测”;对其中的劳动保障、工商、质量技监、旅游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市容环卫服务、城管执法、公交等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测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区纠风办另行制定。
三、配合抓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已于2007年1月27日开通,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政风行风热线”,更直接、便捷地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关注民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区纠风办要配合市纠风办,认真参与这项工作,组织监督员收听节目,对有关问题予以跟踪关注。各部门和行业对热线反映的群众投诉,应认真、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答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断加大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结合中央对作风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打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靠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