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通过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整合条与条、条与块的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模式,建立有效化解矛盾的协调机制,改进物业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进一步健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法制,加快建立覆盖旧住房维修、公房管理等房屋行政管理各个领域的政策法规体系,并加大实施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总体目标
(一)违法搭建、“群租”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新增违法搭建,积极梳理、分类解决存量违法搭建;有效遏制“群租”蔓延的势头,初步建立长效的综合管理机制。
(二)供水、供电部门对住宅小区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落实到位。供水、供电维修养护管理体制得到理顺,水、电部门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
(三)业主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能力得到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模式逐步优化。区、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和小区三个层面的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基本建立,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全面覆盖,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得到增强,业委会培训制度基本建立,维修资金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四)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应急保障机制,全力破解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的报修平台,健全全天候、全覆盖的物业服务维修网络。通过建立住宅小区应急托管机制,探索业主自我服务和直接委托专业企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模式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五)改善业主居住环境的新一轮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探索、创新各类旧住房综合改造模式,重点推进嘉定镇街道、嘉定工业区娄塘地区等老城区的旧住房改造工作,同步开展小区技防设施安装、道路拓宽及绿化迁移等工作,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整修、安全防范、车辆通行及绿化扰民等问题。
(六)住宅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全力打造我区物业管理企业诚信体系,进一步深化物业企业激励机制,积极引进资质高、服务优的物业企业,并扶植一批我区业主满意度比较高的物业企业,形成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竞争市场。加大物业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能技能和服务技能;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和公众满意度测评,使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