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房地局《关于落实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嘉府发〔2007〕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房地局《关于落实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请示》(嘉房地[2007]22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落实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请示
(嘉房地[2007]223号)
区政府:
为了落实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我局草拟《嘉定区加强住宅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送审稿),建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予以讨论确定后下发各单位执行。按《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府办发[2007]21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应成立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因此一并向区政府请示成立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
2、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07-2009年)
住宅小区是人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社区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是落实和强化政府公共管理的需要,是解决全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和谐社区的需要。现根据《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编制背景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由各物业企业管理的较集中和成规模的住宅小区共有310个,其中直管和直管售后房小区34个,系统单位住宅小区39个,混合及商品房小区237个,住宅产业面积约2003万平方米。注册在我区的物业企业共有148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级资质7家,三级及暂定资质140家;实际在我区从事居住物业管理的企业共72家,其中一级资质3家,二级资质7家,三级及暂定资质62家;已组建业主大会224个,组建业主委员会253个,全区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8.85亿元,涉及321个项目,1515.16万平方米,现已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划转维修资金177项,共计资金3.47亿元。
(二)主要成效
在市房地资源局的具体指导下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的物业管理取得长足的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小区物业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模式在我区初步形成。各镇、街道协同区房地局形成了工作联动机制,部分镇、街道都在本辖区内建立对物业管理的考核机制,定期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考核,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构建住宅小区“多位一体”的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