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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依法、有序、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根据《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区审计机关要认真向区人大报告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依法逐步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公布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进一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
  三、努力拓展政务公开面上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要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备有关公文信息。重点推进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动拆迁、环境状况、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一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一厅”(区投资服务中心)、“一站”(区档案馆集中查阅)、“一线”(114电话查询和服务热线)的载体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开展工作。区投资服务中心要坚持“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协办”的运作方式。区档案馆要扩大服务功能,推出主动公开的“一站式”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一口式”受理。同时,推行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
  (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重心下移。各镇要重点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街道要重点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为民实事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等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
  (四)充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公用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要求,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教育系统要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帮困助学等内容。卫生系统要公开就诊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等。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及时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
  (五)规范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应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在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告诉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和依据,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告诉当事人行政强制的依据,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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