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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嘉府发〔200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200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规范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05]1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围绕和谐嘉定建设,突出重点,形成亮点,逐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一)继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继续完善区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落实政务公开各工作机构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着力推进网上办事。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则、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整合政务资源,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网上协同办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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