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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嘉定区2008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切实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大力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卫生整治,以垃圾管理、河道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无证废品收购点、无证食品加工点整治为重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清洁家园”建设为抓手,继续开展农村村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各类环卫基础设施的修缮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队伍的建设,提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村容整洁村和卫生村创建成果。
  (八)普及健康教育
  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抓好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等4种类型场所的健康促进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积极的健康干预,普及卫生知识和倡导健康行为,营造强烈的卫生创建气氛。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保持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社区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导,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公益性卫生健康宣传标牌,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3月份)
  1、制定2008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2、各创建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根据本实施意见及本职工作,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各项措施。
  3、各项工作开始启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新创建国家卫生镇,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指导。
  (二)全面实施阶段(4-6月份)
  1、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导,进一步宣传健康知识、规范市民健康行为,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卫生创建巩固工作。
  2、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全面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工作,加强整治、督查和执法。
  (三)督查整改阶段(7-9月份)
  1、继续开展各项工作的整治、督查、执法工作。
  2、组织有关委、办、局进行半年度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3、召开半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4、组织区主要职能部门和市民巡访团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督查力度。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四)迎接复审阶段(10月份)
  1、各项工作基本完成,重点进行补课和完善长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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