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及上海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能源消耗标准
出让地块建设项目能耗不高于2006版《上海产业能效指南》中能源消耗的均值。
六、竞买人资格认定
1、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竞买人需持有区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条件
(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厂房)
一、规划控制条件
1、地块位置:嘉定出口加工区42、44号地块(宗地号:嘉定工业区 0357街坊(村)P3,P2宗地),东至加工区围网道路、南至熏蒸库房、西至中央大道、北至朱门泾。
2、地块面积:51836.6平方米,其中净地面积50996.6平方米,带征面积840平方米。办公与生活设施占地比不超过7%。
3、建筑容积率:≤1.5(不低于0.8)。
4、建筑密度:50%。
5、绿地率:20%,其中集中绿地率5%。
6、建筑高度:限高24米。
二、土地使用条件
1、土地用途:工业。
2、土地使用年限:50年。
3、开竣工约定:竞得人或中标人在取得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12个月内竣工。
三、区域功能和产业要求
1、产业类型:工业厂房。
2、投资规模:总投资不低于18750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
四、环境保护标准
出让地块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及上海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能源消耗标准
出让地块建设项目能耗不高于2006版《上海产业能效指南》中能源消耗的均值。
六、竟买人资格认定
1、竟买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2、竟买人须持有区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