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纠风工作的整体部署,对全区28个部门和行业深入开展“全面测”和“重点评”,切实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将企业和市民关心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项目审批”、“办事公开”、“收费规范”等作为测评的重点内容。强化“第三方测评”,提高公信力。明确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的任务,着重搞好“实例调查”和“民主评议”,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在测评过程中,督促部门和行业针对存在问题大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测评具体实施方案由区纠风办另行制定。
三、加强“政风行风热线”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一)继续配合抓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区纠风办要配合市纠风办,继续认真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组织监督员收听节目,对有关问题予以跟踪关注。各部门和行业对热线反映的群众投诉,应认真、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答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加强办信查案工作
完善纠风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做到迅速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
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要求,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放到重要位置,认真制定措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整改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2007年政风行风测评特别是“重点评”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狠抓整改。对于今年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区纠风办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报,并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