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根据本市
《规定》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3、研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点就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公开属性、公开内容等内容建立审核协调流程,并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4、健全和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流程和要求,完善相应的工作办法,防止政府机关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
5、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评估和公众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序列。
(四)加强配套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1、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推进区政府重要会议内容公开。加大对本市
《规定》实施前形成的相关文件的梳理力度,进一步摸清政府信息的总体情况。对申请集中、可以公开但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国家
《条例》和本市
《规定》,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平台系统,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备案制度、评估依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机制。
3、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分析和研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申请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协调机制,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指导、帮助解决典型问题。
4、加大培训与宣传力度,开展贯彻、实施国家
《条例》、本市
《规定》和其他相关配套制度业务培训,并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开展宣传国家
《条例》和本市
《规定》的活动,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