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府发〔2008〕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五日
2008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国家
《条例》)和新的《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本市
《规定》),进一步深化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央要求、上海特点和嘉定实际,着力抓好国家
《条例》和本市
《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能力,不断创新与拓展公开渠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抓手,提高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日常工作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区级“三公”部门制定行业信息公开属性分类细目规则。结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进一步统一协调区、镇两级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