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宣传部门及时掌握社情、民情,根据应急情况,统一宣传口径,负责做好对社会、民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2、区公安分局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临时供水点的秩序。
3、区交通局负责事故现场封航及处置,配合环保部门处置水污染及事故善后工作。
4、区消防支队负责重要部门的紧急供水任务。
5、区环保局负责水污染事件水域及周边水域的监测、处置。
6、区水务局做好应急状态时的供、调水,做好水质的监测,尽可能减少受影响范围或区域;利用水闸调控水流,配合环保处置水污染。
7、区卫生局负责对水质进行随时监测,确保安全。
8、区经委负责区域内矿泉水等饮用水供应点、供应量的安排。
9、区发改委负责区域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供水。
10、区安监局负责区域内部分企事业单位停水后的安全生产。
11、华亭镇政府民兵应急分队协助环保局、交通局做好水污染现场处置工作。
12、受影响的街镇(新成路街道)负责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安抚和饮用水供应工作。
13、区应急办负责演练的总体方案拟制、协调各部门做好应急演练的各项筹备及演练工作。
14、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应急办、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宣传部门、区消防支队、区经委、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及受影响地街镇行政领导组成现场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
八、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举办2008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演练,是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确发生水源污染,造成供水困难重大事件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所担负的职责、任务;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方法、步骤;明确在事故发生后,如何确保民众生活、企业生产及社会的秩序稳定。各参演单位及人员要充分认识举行本次演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使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预期的效果,区建立了演练指挥部,下设演练领导小组和演练现场指挥小组,以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各参演单位也应指定分管领导及干部负责,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演练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三)周密计划、落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