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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庙行镇馨康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庙行镇馨康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二OO七年三月十一日 宝府〔2007〕11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1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庙行镇馨康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共和新路,与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奇瑞汽车销售店、西艾爱电子有限公司接壤,南至共康路,西至三泉路与共康六村一居委相邻,北与共康六村一居委相邻。居委会办公地址设在共康路169弄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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