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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进一步加强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13、各街道、镇:招募志愿者,将志愿者通讯录公布于小区的公告栏上,建立志愿者档案,并对志愿者服务的有关工作进行统计,按时报区爱卫办。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志愿服务小队和模范志愿工作者,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全面开展“5个人人行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人承诺无偿献血”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掌握救护技能、人人知道自己血压、人人养成健康行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设健康城区、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街道、镇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健康城区工作的领导。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人员负责好健康城区工作,把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一些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建设健康城区的政策和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区宣传、爱卫、卫生、体育、文化、人口计生、市容、财政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和相关的支持性政策。区爱卫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健康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和沟通,加强对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三)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经费
  各街道、镇要加大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对“户籍制健康管理模式”的推广、“健康城市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及“5个人人行动”的开展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还要积极筹措社会资金,不断加大对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的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健康城市项目,实现社会公益事业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四)开展互动宣传,强化社会动员
  各街道、镇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健康促进活动,在活动的丰富性、群众的参与性、知识的普及性上下功夫,营造氛围,形成特色。各部门要将健康城区的新理念,融入相关的专项活动中,做到突出健康城区主题,凸现全面推进的整体性。区内报纸、广播、电视、刊物、广告、网络等大众媒体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健康城区建设过程中的典型,不断扩大健康城区宣传的舆论声势和外溢效应,让市民普遍知晓,引导市民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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