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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界定市内各分局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的通知


  ⑨经费、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行政经费记帐、核算;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记帐、核算;行政财务监督、检查;有关装备的领、发、保管及统计核算;编制上报有关经费报表;负责编制、审核、上报财务预算、决算;经费、财务资料整理、装订、归档。

  (三)检查科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

  按照检查计划实施税务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一般案件的专案检查;实施分局(综合业务科)安排的非正常户认定、发票日常检查;送达检查环节的税收法律文书;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入库;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2、岗位的设置

  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内勤岗位;检查员(科员)岗位。

  3、岗位职责

  ①科长岗位职责

  主持本科工作,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和协调内外部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有关业务报表和批件;组织发布有关业务通知、通告;对科内各岗位工作情况监督考评;总结报告本科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完成科内分工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经上级授权可代理履行科长职责。

  ③内勤岗位职责

  负责各种检查资料的传递工作;查补税款、执行税款的分户、分税种台帐登记工作;负责检查计划分配、检查情况的记录和汇集工作;检查资料的立卷归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检查员(科员)岗位职责

  按照检查计划对纳税人实施检查;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入库;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执行工作;相关业务文书制作;税务文书的送达;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计算机录入、归档工作。

  (四)税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

  负责税源管理工作的业务综合及工作制度的组织落实和考核。税源监控的组织落实及业务指导;纳税评估及约谈业务组织实施及业务指导;管理员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法措施,下达工作计划,实施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考核;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税收情报收集及内外部情报交换;申报、征收、检查(稽查)、违章(违法)记录等有关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及分析监控;纳税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及业务指导;组织落实市局各税政业务处有关专项税源(各税种税源或其它税源)调查;编报有关业务表报资料;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设置

  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内勤岗位;综合业务岗位;管理业务岗位。

  3、岗位职责

  ①科长岗位职责

  领导本科工作,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税收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报批业务报表、批件;组织传达上级业务工作指示、规定;组织发布有关业务通知、通告;对科内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工作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汇报工作的组织落实及完成情况;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全局性工作研究和工作交流。

  ②副科长岗位职责

  配合科长开展本科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完成科内分工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经上级受权,可代理履行科长职责。

  ③内勤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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