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要求
(一)要围绕主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实现科学发展的主题,既要敞开思想、开动脑筋、广泛讨论、畅所欲言,又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凝心聚力、致力发展。
(二)要抓住重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主要以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认真讨论,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全局上下形成思想大解放、谋求大发展的强大声势和生动局面。
(三)要联系实际。学习实践活动要密切联系全市文化工作的实际,联系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认真梳理和回答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四)要循序渐进。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分段推进,步步深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把好质量关。
(五)要统筹协调。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实践先进性,振兴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伟大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贯穿到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构建和谐大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
五、组织领导
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局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它摆到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一)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
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星航
副组长:张鹏远、王家胜、江崇浩、李贵林、刘杰
成员:王日光、博泽民、路晨华
局直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建立责任制。全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航负总责,各分管局长负责分管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局直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