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宝山区志(评议稿)》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档案局拟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志(评议稿)》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关于开展《宝山区志(评议稿)》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宝山区志》编修工作正在按节点进度推进。经过各撰稿单位和全体编修人员的努力,《宝山区志(评议稿)》已经形成,即将进入“一评议、二定稿、三验收”的后期编辑阶段。为确保《宝山区志》的质量,按照区志编修工作计划,拟对《宝山区志(评议稿)》展开评议,现就评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评议要求
为了全面、准确、生动地反映宝山建区17年间(1988建区至2004年)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保证和提高《宝山区志》的总体质量,评议工作要严格把握以下四个重点:
(一)把好政治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宝山建区以来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变化发展的历史。全部记述内容要符合党在这一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符合党和国家涉外宣传和保密的有关规定;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要通过评议杜绝可能存在的问题,把好《宝山区志》的政治关。
(二)把好史实关。《宝山区志》记述时间为1988建区至2004年的17年,部分记述适当延至2006年。这一时期,宝山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史料十分丰富。通过评议要把记述的事件、人物、数据、时间、地点、核实准确,确保《宝山区志》记述的史实准确无误,力争把疏漏降到最低程度。
(三)把好特色关。区志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时代特点和行业特征。《宝山区志》记述内容要反映宝山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反映改革开放的时代特点和行业的特征。通过评议努力把《宝山区志》编修成一部既能全面反映宝山改革开放以来巨大变化,又充分体现宝山民生民风特色的精品良志。
(四)把好语言文字关。《宝山区志》编修行文严格按照《宝山区志》行文细则要求进行,力争做到文风严谨、朴实;语言简洁、流畅。在评议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使区志的语言运用准确、文字精炼、流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二、评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