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推进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完善社会管理网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62、落实信访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强信访信息管理,增强源头预防能力。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研究、督办、化解力度。(牵头单位:信访办;责任单位:各街镇、有关委办局)
63、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六位一体”队伍建设,提升平安宝山建设水平。推进科技防范设施建设,提高治安防控水平。(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4、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救治、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和安置帮教的工作效果。完善调解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司法局、团区委、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5、整治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地区,推进“禁毒工作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6、进一步规范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文广局及各街镇)
67、进一步落实人口综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加强和规范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牵头单位:人口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信息委、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房地局及各街镇)
68、建立健全社会防控、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镇及有关委办局)
69、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监控和应急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局;责任单位:消防支队、建设交通委、公安分局及各街镇、工业园区)
70、认真做好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房地局、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宝山分局、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71、强化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牵头单位:食品药监分局;责任单位:农委、工商宝山分局、质量技监局、经委)
7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牵头单位:监察委;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