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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应加大政府促进非农就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就业岗位的各项管理措施,形成优先吸纳本地区劳动力就业的良好环境。
  2、不断优化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政策支持功能。根据宝山的实际,实施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实现自我创业给予交通费补贴与创业补贴政策措施,对农村“双困”人员市场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按镇保缴费基数设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非农就业。对能创造较多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扶持。发展有一定就业容量、能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并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公益性项目,支持有市场潜力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发展壮大。同时疏通劳务输出渠道,扩大输出规模。
  3、重视解决纯农户的就业问题,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引导功能。在全区对纯农户家庭的人员结构、文化、技能、求职意向等开展排摸,十一五期间,对纯农户家庭,实现有一人以上非农就业,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4、健全农村“双困”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托底安置功能。完善对农村“双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拓宽农村“双困”人员安置渠道。加强对农村“双困”人员进入、认定、退出的动态管理,确保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
  5、优化社区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就业扶持功能。认真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和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开业贷款的政策扶持工作,有条件的街镇应当提供创业场所,提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经营场地,加大开业指导工作力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贷款5万元以下,免除个人担保,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创业促就业。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网上公共职介平台,在现有就业服务机构三级网络的基础上,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就业服务中心,开设专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服务的公共招聘就业窗口,方便求职,降低求职成本。全面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求职意向,做到“一人一档”,实施职业指导联系卡制度,重点关注正在培训和有求职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服务。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
  1、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机制。加强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抓好郊区青年万人培训项目的落实。
  2、探索建立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新思路。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投入的力度,逐步为农村劳动力建立个人培训账户,为每一个账户注入一定的资金额度(每卡每年2000元),实现职业培训政府补贴账户化和人本化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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