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痊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部门:工商宝山分局:配合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
三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牵头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
(六)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加强生猪产地检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养殖基地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相关镇)
二是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环节。(牵头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区经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工作目标:
(1)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2)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3)监督抽查(监测)合格率明显提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结合区域和产品特点,集中开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健康和安全产品的治理整顿。(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区经委、工商宝山分局)
二是对区内流通领域钢材交易市场、建材市场、家电卖场等涉及10类重点产品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中销售劣质螺纹钢及人造板、无生产许可证或无3C认证家用电器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测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区经委、工商宝山分局)
三是对区内涉及10类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生产必备条件检查,视情进行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大力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超许可证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区经委、工商宝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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