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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纳税人中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纳税人中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拟订的《关于在全区纳税人中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关于在全区纳税人中普及和推广会计电算化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分析,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本市企业、单位实行会计电算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02]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申报资料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国税征[2007]47号)的有关精神,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实行会计电算化可有效减轻财务从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企业财会信息处理和传递速度,使企业财会工作发生质的变化:一是使企业财务真正做到统一规范;二是达到信息资源的内外部共享;三是便于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四是强化了财务管理,保证了财务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企业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一方面可以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办税负担,解决好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直接利用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财务核算软件传送相关数据信息到税务机关,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三)有利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实行会计电算化有利于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的质量,减少失信企业,促进区域税收和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同时,也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经济分析和社会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本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安置就业提供契机。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推广会计电算化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区成立宝山区会计电算化应用推广小组(以下简称推广小组),由副区长朱永泉任组长,区府办、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及各街道、镇政府、园区分管经济的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宝山区推广会计电算化应用工作办公室,负责区会计电算化推广的具体工作落实,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由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派员参加。区招商局负责做好牵头和对各街、镇、园区落实情况的工作考核。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统一制定对纳税人宣传辅导的内容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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