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巩固整洁村创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快自然村落改造。(牵头单位:农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及各镇)
30、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文广局)
▲全面完成有线电视“户户通”,为低保家庭、烈军属等民政特困对象免除月租费。(责任单位:文广局、各镇)
▲推进农村“三位一体”文化信息工程,新建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活动分中心。(责任单位:文广局、各镇)
▲建立文化下乡活动长效机制,确保百场文艺演出、千场公益电影和万册图书送到农村和社区。(责任单位:文广局、各街镇)
31、推进农保工作,提高农保统筹层次,扩大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稳步提高农村养老水平。(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
32、扩大“村账镇代管”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国资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及各镇)
▲对经济薄弱村实施以奖代补,确保正常运行基本财力。(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委>及相关镇)
▲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国资委、各镇)
▲加快农村边远地区商业网点布局。(责任单位:经委、农委及相关镇)
33、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争创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
34、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单位: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和各镇)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35、大力发展城乡教育事业。(牵头单位:教育局)
▲实施城乡教育经费统筹,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主要向农村倾斜,确保农村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
▲加大城区支援农村教育力度,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责任单位:教育局及相关镇)
▲深化与华东师大、上海师大的合作,充分利用高校资源,整体提高师资队伍质量,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局)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教育阶段学费减免、学前教育阶段幼管费减免等工作。建立普通高中教育助学金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任务。(责任单位:教育局)
▲注重职业教育发展,建设宝山职校物流开放实训中心。(责任单位:教育局)
▲启动培智学校迁建工程,筹建区特教康复中心。(责任单位:教育局)
▲推进教育资源向社区有序开放。(责任单位:相关街镇)
▲继续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责任单位:教育局及各街镇)
▲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教育局)
36、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责任单位:卫生局)
37、优化区域卫生资源,抓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卫生局)
▲推进宝山中心医院总体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建设交通委、发改委、规划局)
▲新建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顾村镇)
▲改建月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月浦镇)
▲全面完成医疗急救分站建设,建成15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卫生局及相关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