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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宝府办〔200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经2008年2月18日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分解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根据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吸收了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部分内容,2008年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为7大方面、80项。
  按照责任相对明晰、条块合力推进的原则,对于其中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的工作,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全程协调、指导、督查;责任单位则立足自身职能,在牵头单位协调下,分工负责、推进落实。此外,对于工作职责、范畴明确的,确定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与落实。条线部门要主动融合、服务于块上街镇的工作,全力配合、协同推进。
  各委办局、各街镇和工业园区要依据区政府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分解各自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节点目标,明确每季度对应的量化的工作显现度。同时,要加强对任务分解后的跟踪推进和督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度效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与困难,确保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确保完成主要指标。(牵头单位:发改委、统计局)
  ▲增加值可比增长14%左右,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提高1-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发改委、统计局、经委)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责任单位:发改委、经委)
  ▲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左右。(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分局)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委>及各街镇)
  2、优化投资结构,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重点推进一批“两个优先”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及工业园区)
  3、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任务和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各街镇及工业园区)
  ▲继续抓好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一批功能转型项目的启动、建设和建成。支持和引导一批优势企业延伸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牵头单位:经委、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及街镇)
  ▲继续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占地多、效益低的劣势企业。(牵头单位:经委、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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