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街镇值班室或安监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区安监局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对轻伤以下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原则上由街镇安监所负责事故处置工作。对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未遂事故,在按程序报告的同时,街镇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抢险救援过程中,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的发生。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抢险救援结束后,街镇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灾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街镇实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和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季节,领导应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
8、街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街镇领导分别联系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企业。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和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街镇领导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9、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街镇安监所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1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区安监局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1、市部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协调制度。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市部属企业的安全管理和责任制落实,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区域内市部属企业定期联系制度,互通情况,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应急救援、信息通报、社区安全、场地协作等方面保持紧密联系和协同行动。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台账主要内容:企业类别,名称,从业人员,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安全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办理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值班电话。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台账主要内容:类别,单位名称,从业人员,证照办理时间及证号,场地面积,经营项目,容纳人员,法定代表人,地址,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3、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台账。台账主要内容:道路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资质等级,车辆情况,驾驶人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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