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两个确保、两个加强”工作任务,以规范街镇安全监管为核心,以筑牢街镇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目标,以完善街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运行模式为重点,充分发挥街镇安全监管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街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快“平安街镇”建设步伐。
(三)工作目标
通过街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街镇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队伍;规范街镇安全监管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街镇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委托街镇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基层安全执法力度;提升街镇安全监管水平,营造浓厚安全氛围。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做到街镇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2008年基本实现街镇安全监管规范化,为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街镇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队伍
(一)建立健全街镇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构
各街镇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街镇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其主任由街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主要任务是在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指导和协调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领导街镇安全生产专项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街镇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履行。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各街镇必须按照区编办下达的编制数,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街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简称“安监所”)。街镇安全监管机构要做到“六有”,即有牌子,有印章,有职能,有岗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施。
(三)进一步充实和稳定街镇安全生产检查队伍
根据街镇实际需要,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职检查人员。原则上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镇配备5-10人,园区和街道配备3-5人。人口居住集中或安全监管任务重的村(居)委应面向社会聘请1名专(兼)职安全员。
三、规范街镇安全监管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