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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防汛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认真开展“三违一堵”(黄浦江、苏州河沿线违规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和堵塞防汛通道现象)、城区排水设施、地下空间、重大工程建设工地以及高空构筑物防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真正按照 “六不放过”的要求,对所属地区的第一线防汛设施(包括防汛墙、海塘、江堤、泵站、水闸、下水道等)、各类道路、居住区易积水点,各类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对市政、建筑等建设工地,所有施工单位都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落实防汛排水措施,把对周围地区排水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有关主管部门要随时督促检查,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积水,一旦发生此类问题,要从严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灾能力
  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是防汛防台工作的基石。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远近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合力推进。各防汛设施工程建设单位要在汛前抓紧防汛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能力,尤其是要抓紧做好海塘岁修工程、宝杨码头圈围工程、病危水闸翻建工程和防汛墙加高加固及维修段工程建设。同时要抓好河道综合整治和积水点改造工程,加快在建防汛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发挥效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控,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按节点目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单位、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施工单位要抓好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加强防汛宣传和培训工作
  针对广大市民防患意识不强、防灾知识和避险自救能力不足,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新闻传媒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防汛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灾害性气象信息的知晓率,做到防汛教育经常化、防汛意识全民化。使各种防汛常识贴近民心、深入民心,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不断增强全民防汛的整体合力,增强其自我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干部及防汛工作者的培训,尤其是新任防汛干部及防汛工作者的培训,切实提高防汛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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