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污水纳管覆盖率,完成区域COD减排的工作任务,实现“十一五”期末污水处理率85%的目标。经研究,拟成立宝山区污水治理三期建设指挥部。
一、组织体制
总指挥:潘锡根 区水务局局长
副指挥: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成 员:梁迎群 大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雷曙光 庙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家伟 淞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局副局长
叶金华 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为加快推进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的建设进度,更好的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全面做好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拟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刘宏良副局长兼任,全面协调负责项目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内设项目前期协调部: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推进招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办理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落实项目部的借地、管道施工借地等前期工作;具体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施工问题,协调项目与各镇、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交通方案审批、掘路执照的审批等相关手续。工程管理部: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等,负责材料的进场、取样;负责施工方案的审定、变更;负责项目的竣工资料的编制、验收等。办公室:负责项目内部简报的编报工作,建设信息的发布,各种会议会场的安排,项目部内务的整理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项目部的日常办公及业务经费拟从项目建设管理费中支出,费用支出以审计决算为准。具体人员由区水务局与有关镇和单位协商解决。
二、职责与分工
区水务局:是本项目的牵头、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与市有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协调工作,负责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并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区建交委:是本项目建设施工配合和涉及道路同步建设及修复的责任单位,负责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项目建设期间掘路执照等行政审批工作的办理和涉及道路的同步维修和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和道路的快速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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