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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冯健理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副 主 任:潘卫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建英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徐林彬  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陈右铭  区建设交通委副处级调研员
  张 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雁芳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未劼  区信访办副主任
  顾建荣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沈金鑫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和区房地局各选派1名。专职人员应熟悉城市建设工程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工作作风踏实。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设交通委。
  四、工作机制
  1、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传达区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决策指示和意见;
  2、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1次,遇有重要或紧急事宜可即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重大工程推进进度、资金落实、方案调整及优化、工作安排等事宜;区建交委负责在会前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送至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各组成人员接到材料后,应按工作分工和职能进行研究,并提交工作会议进行商议,形成共识;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办公室组成人员所在单位。
  3、定期向区政府报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突出问题、主要矛盾等,并提出化解方案和有关措施;
  4、各部门单位有关重大工程建设的报告等文件在呈报区政府的同时抄送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
  5、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可以采用检查、督办、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附件:
  1、关于建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责任机制”的通知;
  2、关于成立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专项指挥部的通知;
  3、关于成立宝山区污水治理三期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建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责任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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