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0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建设交通委拟订的《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成立以来,在协调和推进我区重大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工作职责、机构组成和工作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定位、调整职责、加强力量、改进机制,以利于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大工程项目优质按时完成。为此,特制定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定位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是区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内由财政投资或融资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在我区内实施的市重大工程的协调和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区域内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及规划方案建设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二)按照“一口子”上下的要求,负责综合本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区域内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论证、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并向市有关部门提出我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研究拟定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或调整方案,并在每年第三季度提出下一年度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建议;
(四)负责对各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和推进;
(五)负责与有关街镇、部门签订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书并监督责任书的全面实施;
(六)负责在重大工程建设相关重要事项方面,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
(七)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以及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动拆迁、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八)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决定成立各临时专项指挥部。
三、机构和人员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