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根据宝山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际可能,研究制定对本区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保障的办法,增加贫困残疾人抗御风险的能力。
36、全面推进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城镇个体残疾人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面明显扩大。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超过当地农民平均参合率。
37、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对城乡无业、重残、一户多残和有特殊需要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探索实施分类扶助政策。
38、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实物配租或现金补贴的方式优先解决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
39、城乡广泛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救助活动。依托“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提供教育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等服务。对0-7岁残疾儿童实行“阳光宝宝”康复救助,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八)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目标
40、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区公共文化场所要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倡导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及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
41、区级公共图书馆要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强化具有声音、影像、盲文等种类的残疾人服务功能。
42、开办区级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栏(版)。积极推进公共传媒“字幕工程”,尤其要重视在电视新闻中加配字幕工作。倡导服务行业人员掌握基本手语,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43、积极向新民晚报“阳光天地”专版及其他报刊中的残疾人专题栏目投稿,宣传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积极参与电视“阳光之窗”及广播电台“阳光之声”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动本区有线电视台双语栏目的开播。
44、发掘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建立优秀人才及作品档案库,举办不同规模的书画、美术、摄影、工艺品展览等活动,举办各类残疾人艺术家的创作、交流活动,推动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
45、成立区残疾人业余文化艺术团队,开展丰富多彩、自娱自乐的残疾人文化团队活动,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全国、市级和地区的文化艺术比赛,不断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46、区、街镇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把残疾人体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大局。区、街镇残联要在体育部门的帮助下,积极组织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扩大残疾人体育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整体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水平,创造本区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和竞技性体育运动的双丰收。争取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本区持证残疾人口30%以上,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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