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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5、鼓励和创造条件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和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典型,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基本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6、区人大、政协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有所增加,残疾人的呼声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反映和重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7、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建成能够体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特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8、进一步完善康复投入机制,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到2010年,本区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应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
  9、到2010年,全面完成12个街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评估工作,1个街镇创建成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街道(镇)、11个街镇创建成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街道(镇)。
  10、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室,建立与完善84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点,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接受康复治疗。
  11、各街镇普遍开展社区康复,做到有训练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普及读物、有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登记、有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分别为85%、80%以上。
  12、深化“送康复服务上门”的服务内涵,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每5年,力争3年接受1次健康体检。推进残疾人养护服务,建立残疾人养护制度。
  13、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100%得到手术复明,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5%以上,对贫困患者复明手术费用给予减免。形成医院眼科、定点眼镜店、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对低视力儿童青少年免费验配助视器,验配率100%。拓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有需求的盲人训练率90%。有计划地引入导盲犬,为有条件、有需求的盲人服务。
  14、共享聋儿康复机构资源,形成以聋儿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到2010年,经过训练的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80%。为有需求的听障人群配发助听器,对符合标准的听障儿童和青少年植入耳蜗给予补贴,并提供后续康复服务,实现听障人群康复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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