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内涵。
--区新闻宣传单位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报道和宣传,不断扩大影响面,弘扬先进,提高居民的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条块联动,资源整合
在创建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方针,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完善我区社区中医药服务整体框架。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区卫生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镇)条块互动,确保及时完成有关社区中医药服务设施的改扩建,并确保在创建验收前对外提供服务。
(四)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申报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对已达到要求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列出明确的工作进度。
(五)上下联动,注重时效
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创建中的困难,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按照创建进度不断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信息,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要发挥推进和督导作用。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创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质量。区新闻宣传单位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报道和宣传,不断扩大影响面,弘扬先进,提高居民的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附件:
1.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
2.宝山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设施、服务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有效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