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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制定适合社区亚健康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工作。
  3、康复
  (1)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社区康复体系;
  (2)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伤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4、健康教育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编制、发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教资料每年不少于3种。
  5、计划生育咨询以及技术指导
  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6、医疗
  (1)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2)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7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量不低于总门诊量的30%,门诊中医科室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成药品种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或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
  (五)严格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
  1、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六)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使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三、实施阶段
  1、动员申报阶段(2008年1月-5月)
  (1)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完善组织架构
  (3)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4)动员布置,明确分工
  (5)接受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摸底评估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6月-9月)
  (1)递交申报材料
  (2)按照任务分解,具体落实推进
  (3)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督导工作
  3、复核评估阶段(2008年10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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