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调查,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大力发展运输与物流、信息、金融、科技、商务、现代商贸流通等多种生产性服务业态。继续抓好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的培育、创建和发展,加大对广元广通国际商贸城等示范企业的扶持,强化引导服务,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着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打造行业发展龙头
1、精心培育150户重点企业。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按照优势骨干企业(收入接近或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重点企业(亿元以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年内可望达到亿元的企业)、成长型企业(近两年可望达到亿元的企业)四个类别,在全市遴选150户重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和倾斜服务,切实搞好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控和要素保障,及时协调处理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促进企业提速增效。积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收购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不断提升企业规模和实力,2012年力争把长虹电子科技、广元海螺水泥(含海螺包装公司)培育成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的大企业,把攀成钢焦化、长虹欣锐、领航科技培育成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同时着力培育重点产品,实施工业品牌战略,积极创建一批知名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强化“广元造”产品市场推广。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支持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和重点工程建设工程中,要优先使用市内企业产品尤其是重大装备、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以及大宗商品。
2、全力抓好企业新进规工作。积极适应企业新进规条件标准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全力抓紧拟进规企业的运行监控和业务指导工作,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及早将企业纳入规上企业目录库。将企业新进规工作纳入工业经济单项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和市煤管局要千方百计完成60户企业的新进规任务,各级统计部门要把好新进规企业的申报关,加强对申报规上企业的统计数据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申报率和通过质量。
3、努力做多做亮中小微型企业。坚持抓大不放小,实现大中小微型企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创富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突出中小微型企业特色,指导和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配”方向发展,争取更多的企业挤进全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目录。抓好机遇,把握时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9条金融财税政策(国九条),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