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志中  县农工委副主任
  张勇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磊  延庆工商分局副局长
  黎兴田  延庆公路分局副局长
  张树清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王丽敏  县卫生局副局长
  焦玉生  县农业局副局长
  孙立民  县文委副主任
  夏书利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红福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吴连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立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富军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吉兴  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学亮  县绿化办副主任
  刘聪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石艳山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刘 军  延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永强  延庆供电公司工会主席
  李永娟  夏都大地燃气公司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必要时邀请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大队大队长韩贵兼任,副主任由延庆规划分局局长赵奕和延庆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张少伟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政府法制办、延庆规划分局、延庆国土资源分局、县公安局各1人和县城管大队2人组成。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参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按照《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提高广大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城市意识和城乡规划法制素质为突破口,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大规模宣传,形成宣传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筹备一支专职拆违工作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各自辖区范围内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整合人力资源,筹备一支专职拆违工作队伍。日常工作由各乡镇社会治安巡防员执行,在执行强制拆除工作任务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给予人力保障。
  (三)全力控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落实群众举报、干部包干、专业队伍巡查的三级发现机制,严格控制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拆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抬头趋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