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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36、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37、来华津贴:享受来华津贴金额。
  3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39、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
  40、主要专业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41、获奖情况:
  获奖只填写所获重要奖项,不超过12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奖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没有等级的填写“9”,特等奖填写“0”,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独承担或主持获奖项目的填写“1”。获奖项目名称应控制在20个汉字内,年度以公历表示,如1993。
  42、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50个汉字标点,指专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4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家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44、最新成果:填写近期完成(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和取得的科研成果。42、43、44项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其空间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附件2:2012年“特贴”专家申报人选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政治

面目

 

是否

省优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是否515

第一层次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行政

职务

 

技术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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