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专家代码:由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前三位为地区或部门代码,后四位为专家在本地区(部分)的顺序号。
9、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10、专家标识:由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具体如下:
自然科学特贴 自然科学特贴和突贡 社会科学特贴
11、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96-03-01。
12、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13、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14、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15、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5月毕业填写64.05。
16、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17、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18、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5个汉字)。
19、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65.09。
20、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
21、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22、在岗状态:选填下列两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23、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24、行政级别:按现行政级别填写。
25、工改前级别:限填工资改革前科研、高教、工程、技术、卫生一至四级,文艺一至五级;其它级别、工改前行政级别及没有明确评定工改前级别的一律置空;不要用工改前的工资额套级别。
26、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它
自然科学其它
27、联系电话:按地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10-84220943。
28、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29、院士:指是否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科学院院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士”;既是科学院院士也是工程院院士填“两院院士”;上述两者都不是请置空。
30、跟踪标记:由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具体如下:
指标外申报 范围外申报 指标外范围外申报
表演艺术家 体育教练员 中专中小学教师
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31、特贴年份: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今年是初次申报的人员此栏请置空。
32、特贴金额:过去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时的津贴金额。
33、突贡年份:被人事部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34、省部年份:被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分批准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份。
35、出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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