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食品的整顿和规范。
一是由区建委牵头,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督促建筑工地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加工操作流程。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冷荤和制售伪劣食品行为。
二是由区教委牵头,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重点对住宿制学校食堂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学校食堂(餐厅)的主体责任,严格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另外,卫生部门要对营养餐配送企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卫生、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民俗旅游户)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操作、加工制度和流程,依法取缔食品经营流动摊点。
四是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入市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商务部门要加强对连锁超市、商场的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餐饮单位尤其是中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四)积极开展食品质量的监测、抽测工作。
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和抽测职能,按照所监管的环节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测、抽测工作。加强对比赛场馆、接待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地区食品质量检测抽测,包括重点品种、食品原材料及使用的餐具,确保对重点食品的抽检率达到100%。一旦出现经速测不合格的食品样本,抽检部门要迅速将该批次食品采取就地封存等措施,在同批次内食品中抽取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同时进行追根溯源,并将检测结果向区食品办通报。此外,各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其他地区的食品抽测工作,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赛事期间食品安全。
八、场馆内部保障主要措施
(一)登记备案制度。
1.供餐基本情况备案。
赛事餐饮运营商要向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就所涉及的餐饮服务区域及场所、供餐形式(正餐、茶点、付费、免费)、用餐客户群种类及数量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格式由卫生部门设计或按照上级部门下发样式为准),以便监管部门全面了解赛事供餐规模,掌握供餐细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控。
2.餐谱和原材料供应备案。
赛事餐饮供应部门应将在赛事中供应的食品成品、餐谱及对应原材料(含一次性包装、餐盒、杯子等)的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供应品种、数量等向区卫生局、商务局、食品办等部门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格式由卫生部门设计或按照上级部门下发样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