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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奥运赛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区食品办负责起草制定《顺义区奥运赛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各部门统一实施,指导北小营镇、马坡镇、牛栏山镇、南彩镇、仁和镇以及胜利、光明、石园、双丰、旺泉街道办事处等赛事所涉及重点镇、街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及时收集赛前及赛事期间发现的各种问题,做好与场馆团队、区奥管委、区应急办及市食品办的沟通工作;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赛事期间竞赛场馆、接待饭店、物流中心、赞助商、供应商及场馆外围食品安全的监控工作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二)区卫生局负责落实竞赛场馆、训练场馆、接待酒店内部及外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选派食品卫生监督人员进驻奥运场馆、奥运物流中心、接待运动员宾馆进行全天候监管,并开展食品卫生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处理水污染事故和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区商务局负责向区食品办提供备选供应企业、餐饮服务商名录;负责推荐辖区内食品供应企业,协调餐饮食品物流配送企业与奥运赞助商、供应商和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对接工作;选派人员入驻竞赛场馆,督促餐饮服务商制定要货计划,与餐饮食品供应商签订供需合同,要求餐饮服务商建立原材料进货台账并索证索票;对涉及接待业务的宾馆及餐饮企业派人每日进行巡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会同旅游部门及时向区食品办提供接待运动员、官员、观众的非签约宾馆名单;会同旅游部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宾馆、饭店、商业、旅游业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牵头对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活动(含露天烧烤)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和指导,组织协调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开展定期检查。
  (四)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赛事期间的食品安保和反恐工作,与食品供应单位法人签订奥运安保责任书,并指导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参与赛事食品安保工作人员及食品供应人员、餐饮服务人员进行背景审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专项检查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
  (五)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对接待宾馆、场馆及其周边地区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选派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驻物流配送中心,检查每日配送食品情况;进入竞赛场馆、接待宾馆及非竞赛场馆对原材料的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等情况进行查验;与区商务局配合在石门批发市场遴选具有一定规模,供应能力强的蔬菜、水果、肉类等经营单位作为辖区应急食品供应商,并协调市场主办单位对其销售产品进行每日每批次抽样检测;负责调查处理流通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六)区农委负责协调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控制力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选定辖区内备选种植养殖基地,以应对初级农产品供应不足情况的发生,本辖区备选农产品供应基地名单、供应品种、供应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需报区食品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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