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成立一个由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志愿者组织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交通方面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一名政府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内的交通部门所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交通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的性别、年龄、未采取保护措施的行人、机动车驾驶者、所有交通场所、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及其实施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交通安全的有关活动。
2.工作场所安全指标。安全社区内的工作场所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已成立一个由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工作场所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一名管理者代表和一名工会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工作场所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内的管理部门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工作场所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性别、工龄的人员以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7)积极参与本地及国际工作场所安全的有关活动。
3.公共场所安全指标。安全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已成立一个由管理人员、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公共场所的安全促进事宜,由一名社区行政管理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2)有公共场所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安全社区内的志愿者组织采纳;
(3)长期、持续地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覆盖到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及各种环境和状况;
(4)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
(5)有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制度;
(6)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及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