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宗 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玉峰 区民政局纪检组长
王振军(兼) 北小营镇政府镇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妇联、区市政管委、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外事旅游局、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巡支队、北小营镇政府等13个单位指定一名具体负责同志组成。
附件2:
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简介
一、安全社区概念
“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一定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具有一定共同经济利益和心理因素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是一个包括人口、地域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的、有限的地域社会共同体,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
“安全社区”理解为已建立一套组织结构和程序,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实现安全目标需要个人、组织结构和社区共同努力和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并在全社会的各个层面开展工作,包括国际、国家、部门、地方政府;开展安全促进活动的社区被称为安全社区。
二、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标准及有关指标
(一)安全社区标准。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方式在不同国家、社区有所不同。但作为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安全社区必须符合如下标准:
1.有一个负责安全促进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2.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3.有针对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以及提高脆弱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4.有记录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5.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6.积极参与本地区及国家安全社区网络的有关活动。
(二)安全社区指标。
近年来,在总结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在上述6条标准的基础上,又对交通安全、体育运动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学校安全、用水安全和儿童安全等社区安全的9个方面分别提出7项具体指标。
1.交通安全指标。安全社区内的交通安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