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宜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前言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面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2011~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支撑性工程,制定切实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着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为加快构筑安全发展战略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新跨越,结合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现制定《宜昌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规划中凡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规划中的支撑工程在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及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一、安全生产现状、问题与形势分析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法制、体制、机制、投入、执法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由2005年末的409人下降到2010年的311人。2010年末,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工矿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为0.20、5.55、4.78和3.12,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