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患大(重)病职工、子女就学困难职工、困难老劳模、困难老工会主席、困难退休职工等1107人:每人补助200元-1000元;
14、支内支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回沪干部中的困难对象930人:每人补助300-500元;
15、特殊困难农民工300人:每人补助300元;
16、城乡重残无业对象和大病重病等困难残疾人1835人、老养残家庭180户、一户多残、双残双下岗等困难家庭800户:每户(人)补助300元-500元;
17、特困老“三八”红旗手、患妇科重症的困难妇女62人:每人补助500元-2000元;
18、慈善救助特困家庭1000户:每户补助400元;走访慰问26户特困家庭,每户补助2000元(慈善基金会闵行区分会);
19、特困家庭重病患者、重病老人、意外事故受害者等家庭700人(户):每人(户)补助400元(区红十字会);
20、特困老劳模、特困农民、患大病困难职工家庭200户(浦江镇、江川路街道各100户):每户资助1000元(区工商联)。
二、职责分工及资金安排
据初步统计,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共筹集帮困资金145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资金220万元左右;市总工会、市慈善基金会下拨58万元;区财政需承担资金近490万元;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区属社团组织自筹资金220多万元;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需安排配套资金近460万元。
区各职能部门及社团组织的职责分工和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1、民政部门。重点做好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大病重病对象、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和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补助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城乡低保家庭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券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大病重病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局专项资金列支;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补助人员节日补助资金负担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其余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负担50%。
2、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失业特困人员,部分新疆回沪困难人员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失业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由市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新疆回沪定居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3、卫生部门。重点做好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农村贫困患者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在区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中列支。
4、区人口计生委。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生活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特殊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除区人口计生委自筹部分外,缺口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5、区信访办。重点做好历年上访困难户中特困家庭的帮困送温暖工作。所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