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程向民 副区长
成 员:潘丽萍 区府办主任
陈志强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斌洲 区信息委主任
林 杰 区监察委主任
彭炜林 区安全分局局长
李春晖 区档案局局长
黄允祥 区信访办主任
王 勇 区招管办主任
黄慧超 区证照中心主任
邢红光 区府办副主任
陈 静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丽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斌洲、林杰、邢红光同志兼任。
附件2:
闵行区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规范媒体接待工作,建立权威、顺畅、快捷的沟通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建立闵行区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班子和工作机制共同构成。区级层面的新闻发言人由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镇、街道、区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由单位党政班子领导成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班子通过新闻发布、新闻接待、新闻应对等形式建立反应灵敏、高效规范的新闻工作机制,为加强服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工作内容
1、信息收集。在日常工作中,新闻发言人要定期收集本地区、本单位的新闻信息、政务工作重点项目、特色工作相关信息,并定期汇总上报,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向媒体进行发布。
2、接受采访。新闻发言人要与各大媒体保持经常性的联系,熟悉各类媒体的宣传特点及运作规律,并且配合媒体做好新闻采访的接待工作或者直接接受记者采访。
3、新闻发布。对于本单位的特色工作和各类新闻事件或中外记者关注的问题,新闻发言人要在统一新闻口径的基础上,确定规范的应答内容,代表政府及各镇、街道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4、新闻应对。及时了解各类突发事件、批评类报道的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拟定报道口径,报上级领导核准后予以发布。同时做好不当新闻传播后的善后工作。
二、工作职责
新闻发言人要能够及时将各单位的特色工作加以展示,就日常新闻发布及公共突发事件等不同项目明确新闻发布的口径和要求。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政府发布信息。各单位新闻发言人须全面熟悉本单位工作,掌握最新信息,向媒体发布有关重大举措、重要工作安排及其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应公开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