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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六)建立政务公开的审议、备案制度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审议中应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四是是否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各单位应建立起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公开的内容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网站、社会听证、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公开形式,重点抓好一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一厅(区证照办理中心)、一站(区档案馆)的载体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开展工作,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区证照办理中心坚持“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区档案馆扩大服务功能,推出主动公开的“一站式”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一口式”受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加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业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把握政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定期沟通情况、商议有关事项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监察委、区信息委和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弄虚作假、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政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批评报道不良现象。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1:《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闵行区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
  附件3:《闵行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制度(试行)》。

  二○○八年三月

  附件1:
  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金士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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