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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爱卫办拟订的《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十日

  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加强中小道路、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提高卫生创建巩固工作质量,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市容环卫质量精细化,迎接全国文明城区检查。今年对各地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实施积分制管理,现制订如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检查、积分考评机制
  (一)成立区督查组每月定期检查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爱卫办、区文明办、区经委、区建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区城管监察大队等部门人员组成区督查组,开展每月一次定期检查,主要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口集居地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入督查。
  (二)组织阶段性明查暗访
  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邀请市民巡访团每月进行巡访,并及时反馈信息;半年一次邀请市爱卫办对我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邀请社会第三方人员对各地区、有关部门巩固工作每季度进行考评排位,将巩固工作情况列入政府行政效能考核范围、爱国卫生年度考核。
  (三)建立考评通报制度
  每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照片和各地区分数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季度向各地区主要领导通报积分情况,并在闵行电视台、闵行报上公布各地区的得分情况。
  (四)实施积分制管理
  4月-12月,区督查组对各地区每月检查结果、并综合市民巡访团每月巡访情况、每季度的社会第三方以及市爱卫办的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实施积分管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每次检查实行扣分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分值进行扣分。对每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后没有落实整改的,下月复查时没有明显改进的将继续扣分,直到改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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