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机制的通知

  4、配合区文化执法、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
  1、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处理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日常工作,根据全国和上海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计划。负责传达、督促落实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文化市场执法快速反应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文化市场执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组织、协调、监督重大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突击行动开展。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其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二)现场处置机制
  在联合执法现场中,由各执法主体按下列分工进行现场处置,包括现场取证、出具暂扣单、制作现场笔录、谈话通知等法律文书。
  1、涉及“黄”、“赌”、淫秽、色情以及政治性和“法轮功”邪教等违法案件的执法主体为公安部门。
  2、涉及未经许可设立网吧、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除外)、从事音像制品放映的经营行为及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的执法主体为工商部门。
  3、涉及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的执法主体为城管监察部门。
  4、涉及合法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主体为文化行政执法机构。
  (三)移送处置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暂扣物品超出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可按下列程序移送:
  1、各执法主体应在暂扣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暂扣物品抽样(附清单)及鉴定申请书交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送鉴定。
  2、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暂扣物品抽样送交鉴定机构鉴定;收到鉴定结论起两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行政执法主体。
  3、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不属于本部门处罚的案件移送给有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